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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溪多举措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
规范停车秩序。
约谈相关运营方负责人。
连日来,市执法局上溪大队的执法队员在上城路、四通路等路段开展日常巡查时,发现多处存在共享电动单车乱停放现象,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运维人员,然而收效甚微。昨日,该品牌共享电动单车的运营方因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,到上溪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。
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,本月以来,上溪大队根据辖区实际开展人行道停车整治专项行动。
违停处置,堵疏结合。结合上溪镇“四横四纵”主次干道市容提升计划,上溪大队加强对四通路、上城路、百安街、金塘路等路段的违停监管力度,堵疏结合。在巡查过程中,执法队员会向相关违停车主发出“纠违提醒”,限其十分钟内驶离;如未在期限内驶离现场,执法队员则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信息采集。
从日常巡查统计情况来看,红星天瑞、月湖公园等区块附近的非机动车违停问题较为突出。为此,上溪大队安排人员,在重点区域的违停非机动车上设置爱心提示牌,通知车主接受处罚和教育,并引导车辆停入非机动车泊位内。同时,上溪大队还积极对接物业、保安等有关人员,要求其主动开展停车引导,共同优化人行道秩序。截至目前,执法队员已劝离各类违停机动车、非机动车辆130余辆,采集违停信息39条。
期间,上溪大队联合交警部门,召集辖区内共享自行车投放运营方负责人召开座谈会,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展开深入交流探讨。上溪大队对运营方提出了具体的维护管理要求,明确相应处罚标准,并现场建立共享自行车交流群,实时上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督促企业履责到位。对拒不整改的,执法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。(林晓燕)